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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根据这一规定,我所注册会计师精通税收、财会法规,熟练操作企业会计准则和各行业会计制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并可接受客户委托,承接特定目的,特定程序的审计业务。客户以我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办理年度财务决算批复,工商税务年检,银行贷款,资信评价等,我所提供的审计查证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金融相关审计业务、国有大型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
企业改制、改组、合并、重组审计;
企业终止、破产、歇业清算审计;
离任审计;
经济效益审计;
企业内部审计;
经济案件鉴定审计;
其它特定目的、程序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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